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毕业生的人文关爱,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校拟开展2011届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1届贫困毕业生(自愿原则)。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必修课程无重修,英语通过四级。
3、因家庭经济困难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4、有良好生活习惯,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目前没有就业意向单位。
三、推荐形式:
在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联系的用人单位中进行推荐。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相关毕业生,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慎重推荐,同时要尊重毕业生本人的意愿。
2、请各学院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21房间)。推荐材料包括《2011届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学生自荐材料。自荐材料一式两份(含简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交校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院留存。《2011届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名单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请将《汇总表》通过奥蓝系统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桂正华老师。
学生处
20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