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授予对象
成绩单中的成绩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和在学业年限内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超过学业年限的不予授予)。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南京财经大学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到食工楼239办公室。
截止时间12月9日。
三、其它说明
1.证书日期按学士学位授予决议的发文日期打印。
2.证书上的学习年限按入学年月至学士学位授予决议的年月打印。
3.证书只能颁发一份,证书遗失可申请办理相关证明书。
4.超过申请提交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5.非办理期间一律不予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info/1017/12020.htm